被告人荣军被带上法庭受审资料图
明明只有140多棵核桃树,为了多要拆迁款竟虚报成9901棵,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7万余元,多得的拆迁款装进了村官的“口袋”。记者今日获悉,因“帮助”多报数并出具假评估表,原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查某被判刑,二中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判处查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据悉,在此案中,多得拆迁款的丰台区王佐乡怪村中心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文、丰台区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贪污案在年初受审,目前荣军和郭文已被判刑。
法院查明 评估公司老总帮他人虚报树木近万棵
现年45岁的查某是安徽省芜湖市人,原系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年初,查某和他人成立了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在西六环路的评估工作中,查某负责丰台段的评估工作。拆迁补偿款下发的依据就是评估报告和附随的树木价格标准。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北京市西六环路丰台区段工程开建,通过招投标程序,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中标,该公司负责西六环路丰台区段规划用地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树木的拆迁评估工作。
查某作为开元恒基评估公司总经理,在负责对西六环路丰台区段占地拆迁提供评估服务过程中,受他人指使,故意将丰台区王佐乡怪村中心村核桃树数量虚报为9901棵,并出具
虚假的《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用于计算拆迁补偿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7.8万余元。
意外案发 村官贪污案发牵出评估老总作假案
查某被抓,正是缘于郭文案发。市检二分院反贪局在调查涉及怪村中心村土地的相关案件时,得知郭文因涉嫌寻衅滋事、挪用资金被检方审查起诉,办案人员调阅郭文涉案卷宗及郭文所在的怪村中心村账目,发现在六环路占地拆迁合同中,该村与3个村民存在签订一式两份的合同,所签姓名存在明显差异,且有大笔拆迁补偿资金走向存在可疑之处。
反贪局对郭文展开调查,郭文随后主动交代了贪污的犯罪事实。
在查办郭文贪污案件过程中,发现评估公司虚假评估。
2013年2月22日,查某被市检二分院反贪局电话传唤谈话,查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虚报揭秘 为达到补偿要求虚报树木为生树原木
按照西六环路规划设计,良乡至寨口段需征用丰台区长辛店镇、王佐镇土地1332.3亩,按每亩土地20万元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在实际占路拆迁过程中,因为有人抢栽抢种,因此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下发了“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后政府部门也下发了正式文件,对抢栽抢种行为作出了规定,规定基本农田抢栽抢种树木苗木不予补偿,按照违法用地查处。自征地公告发布之前,符合《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13条的给予补偿,超过相关栽植密度,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为了绕开此文件,也为了能够顺利多得拆迁款,查某在虚报的表中标明核桃树的直径为25cm,以表示符合补偿的规定年限。
但证人刘某和孔某表示,直径25cm的核桃树意味着树是原生的,需要六七十年才能长成,而且9901棵核桃树基本上就是一大片树林了,怪村当时拆迁不可能有这么多核桃树,查某之所以这样做,是表示这些核桃树是原生的,不是抢栽抢种的,这是一个技术性操作,把文件给绕开了。
称受人指使虚报骗得千万补偿款
据查某说,开元恒基公司是2006年1月成立的,公司实际股东是他和包某。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相关不动产评估以及房地产咨询。公司成立半年后取得三级评估资质(暂定),是有评估资质的。
2007年4月底,公司开始进行六环房山段和丰台段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和地上物等清算登记。
7月份,在进入怪村的头一天晚上,王佐镇纪委书记刘某给他打电话,说让他多评估出1.5万棵核桃树。他明白刘某是打拆迁补偿款的主意。
第二天一早,他和拆迁公司的李某还有镇里、怪村村委会的一行人开始对怪村进行清登。他负责清登苗木,先在主干道上划定了一个取样范围,取样结果是核桃树48棵,按照实际推算是400棵左右,取样的树木直径他统一记成25cm。之后,在怪村村委会,怪村中心村书记郭文拿出来他们村统计的树木量,其他种类的苗木数量差不多,但是核桃树报的是2.2万棵。
查某说,当时他意识到刘某跟郭文之间肯定是通了气。后来经过多次商量,最后确定为9901棵,在48棵的基础上加了9853棵,9853的数字是他把其他树木的数字加到一起得出来的。最终做出的《北京开元恒基评估公司树木及其附属物估价结果表》里,核桃树直径为25cm,数量为9901棵,金额为1100多万元。
2007年年底,根据他做出的开元恒基公司的评估报告上的数字,政府部门下发了拆迁款。
称自己就是为了帮忙没想从中拿钱
查某说,拆迁补偿款下来之后,刘某约他在南宫水上世界对面的一个洗浴中心见面,还让他拿别人证件,好去开个账户,把补偿款中给刘某和他的钱打到里面。查某说他开始不同意,但在送刘某回去的路上,还是把他一个亲戚的证件给了刘某。
后来查某找刘某说他不能拿这钱,他就是为了帮忙,自己没想拿钱。他是评估公司的老总,公司已经得到了报酬。另外,评估报告没出来前,郭文就对外散播说评估公司给他们多算了好多核桃树,如果他再拿钱,今后就没有办法工作了。
过了几天,刘某约查某见面,在查某的车上把其亲戚的证件还给了他,并给了查某5万元,说这是感谢查某的帮助。查某回忆,因为当时刘某曾经在其公司报销过两笔费用,一个9000多元,一笔是2.3万元。刘某当时说如果不拿,就算其还的报销费用。这5万元其都用于公司招待客户吃饭了。
据了解,刘某已经于2010年5月27日因肝癌死亡。
法院判决评估公司老总认罪自首判缓刑
在法庭上,查某表示认罪。
二中院审理认为,查某身为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被骗,其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查某被检察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其亲属缴纳了罚金,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二中院一审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查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相关新闻 俩贪污拆迁补偿款的村官已判刑
2014年1月14日,荣军和郭文在二中院受审(本报曾报道)。检方指控,荣军伙同郭文,利用査某提供的虚假《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通过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997万余元。荣军非法获利260余万元,617万余元由郭文等贪污。检方认为荣军和郭文涉嫌贪污罪。
荣军供述,沙锅村和怪村拆迁时,刘某让他找郭文,想在拆迁中“多报点儿数”。
郭文则称,荣军找他,让他从怪村中心村集体账户中套钱时他没同意。后来刘某找他,他不好驳面子,再加上刘某许诺之后让他到镇里工作,他就同意了。
郭文说,评估报告有很多不属实,村里确实有一些原生核桃树,大概有140棵左右,还有3万多棵侧柏和银杏树,但评估公司给登记的是核桃树9901棵,侧柏和银杏树5万多棵,这些侧柏、银杏都是拆迁前临时抢种的。在清登之前,刘某跟他说过已经跟查某商量好了,最后定下了9901棵树被评为“原生核桃树”,每棵补了1000多元。
此前,郭文已因贪污罪于2012年被判刑9年。当时法院认定,2007年,郭文利用协助丰台区人民政府管理、发放拆迁补偿款项的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380万元拆迁补偿款。案件审理期间,郭文认罪,其亲属退缴380余万元赃款。判决后,检察院又发现郭文新的贪污事实,遂再次对其提起公诉。
主办单位:
基于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