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林木种苗工作,全面提升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良种化水平,有力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用种用苗安全,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出台,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的决策部署,省林业厅历时2年多的时间,在广泛调研并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各方面的意见后起草的,是省政府首次就林木种苗行业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体现了政府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明确了甘肃省林木种苗工作近阶段的发展目标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甘肃省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这一主线,着力完成保存保护林木种质资源、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子储备管理、种苗生产供应、种苗社会化服务、种苗的质量监管等工作,全面提高林木良种壮苗生产供应能力和林木种苗整体发展水平,保障全省林木种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省林业厅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下发《甘肃省林业厅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三点落实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要意义,紧抓林木种苗发展的大好机遇,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为质为先”的理念,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林木种苗工作快速、健康发展;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制约全省林木种苗发展的良种化水平低、林木种质资源工作滞后、种苗质量监管缺乏有效抓手等瓶颈问题,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林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坚持一把手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下大力气抓种苗,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新举措、新方法,抓紧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与《意见》相衔接的区域性、专题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快启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存利用工作、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加快本区域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高良种壮苗生产能力,努力开创全省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新局面。(甘肃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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