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场字〔201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局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林策发〔2013〕22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国家林业局林场发〔2009〕11号文确定的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一)基地生产情况。包括: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质量控制、良种生产、良种审定情况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设施维建、设备购置等。
(三)科技支撑情况。包括: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的落实、技术支撑协议签订等。
(四)基地管理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档案信息管理、资金管理等。
四、考核方式
采取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自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考核与国家林业局考核组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具体要求
(一)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准备,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全力配合国家林业局考核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国家林业局成立5个考核组(分组名单见附件),于2015年4月上旬分赴各地进行实地考核,并结合省级考核情况,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提出考核意见。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 赵兵 丁明明
电 话:010—84238811 84238865(传真)
邮 箱: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
基于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