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山东林业工作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大力实施投融资体制、经营机制、造林模式、产业发展方式改革“四轮驱动”战略,进一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连续4年每年造林绿化保持300万亩以上,林业总产值预计突破6000亿元大关,呈现出生态、经济效益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态势。
山东是一个人多地少、森林资源十分珍贵的省份,向改革要生态,向改革要民生,向改革要活力,是近年来山东林业发展的一个鲜明特点。
——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全省初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林业产权制度后,及时将工作重心向配套改革转移。
构建促进林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先后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认定、森林保险等政策措施,在17个市建立了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22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引导和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建设,推进林业建设由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纳大量社会资金投向林业。至2014年底,山东累计抵押森林面积53.99万亩,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1.27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面积379.72万亩,林地流转面积137.66万亩,投入林业的工商资本219亿元。
——推动经营机制转换。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推动林业经营机制创新,不断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在实践中探索出生态林场建设新模式,按照“政府规划、流转土地,市场化建设、林场化管理”的方式,突出规划引导、政策保障作用,引导企业、大户担当造林主体参与林场建设。至2014年底,在全省规划生态林场237处、总面积282万亩,其中已建生态林场176处,副县级生态林场35处,新增造林面积185万亩。发挥林业部门管理服务职能,出台了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鼓励、引导、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林农的组织化、市场化水平,推动山东林业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联合经营转变。目前,山东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8629家,其中国家级合作社16家,创建联合社143家,合作社成员达91.6万户,经营林地面积669.2万亩。
——推动造林模式创新。大力推广工程造林、专业队造林的模式,探索建立了“公司化造林、专业化管护”新机制,专业队造林占全省造林面积80%以上,推动造林绿化速度、质量大幅度提高。经造林实绩核查,近年来山东省造林成活率均保持在90%以上。在水系、道路、城镇等造林绿化中,探索出了“林苗一体化”的造林新模式,通过加密栽植、立体经营等方式,实现了森林景观与资源培育同步收获,破解了政府要生态、企业增效益、农民得实惠的难题。还采用bot等模式,引导企业参与造林绿化,进一步提高了造林绿化的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全省果业种苗花卉规划、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五大千亿级林业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等政策措施,推行“公司 基地 农户”生产模式,鼓励、引导林业龙头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目前,全省培育形成了木材生产加工、果品生产加工保鲜、森林旅游、种苗花卉、林下经济、野生动物驯养、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等8大主导产业,全省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达500多家。全省人造板企业达1639家,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总量的59.5%,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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