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湖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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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5 15:54:31
5月22至23日,湖北潜江市林业局在潜江宾馆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种子法》宣传培训班。湖北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副站长汪建亚一行4人莅临指导,潜江市林业局局长潘耕致开幕词,副局长石宗佑主持培训。全市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国营林场负责人、种苗生产经营户代表90余人参加培训。
汪建亚在开班仪式中对潜江市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强调新修订的《种子法》本着推进改革、转变职能、市场主导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主体责任、依法行政的思路进行了重要修订。修改调整的对象涉及育种者、繁种者、用种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执法者六大主体,涵盖科研、生产、流通、进出口、种质资源和新品种保护等领域,标志着我国种业已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和依法治种时期。新《种子法》明确了核心、赋予了职能、强化了执法、精简了审批、突出了惠农,是林木种苗工作的基本法。
潘耕在开幕词中指出,新《种子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具体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现代林业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新《种子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邀请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领导、专家来潜授课,详细解读新《种子法》的相关知识。同时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认真记,进而指导今后的实践工作,为潜江的林业事业添砖加瓦。
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专家杨瑾蓉、董梅、王健分别就《种子法》的主要变化、新修订《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与案例分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林木种苗办证程序、林木种苗政策和良种繁育技术等内容进行解读培训。(潜江市林业局:别素静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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