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人员的执法、质检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种子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苗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广东省林业厅于12月10日至12日在广州举办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技术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地级市、70多个重点县林业局种苗负责人和30个种苗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部分生产经营花卉种苗上产经营企业共166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技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使用》等。培训班邀请了长期从事林业种苗行政执法、种苗质量检验的专家、教授分别讲授相关内容。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周景莉处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验与管理在林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强调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技术能力,更好地为广东林业建设服务。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省种苗生产、管理人员的种苗执法水平和质量检验技术水平,为依法治种、确保种苗质量把好了关键的首要一关,对种苗行政执法、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并将按规定给予考试合格者颁发《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
这次培训是广东继中山市(247人,内容:种苗质量检验技术与种苗上产经营档案建立使用培训)、云浮市(375人,结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举办的第三次较大规模种苗质量管理培训,广东今年全省共培训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员788人(次),为进一步壮大广东省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队伍,提高广东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和种苗质量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确保广东造林成效和森林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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