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县共完成育苗面积4050亩,预计产苗量1215万株,其中新育1140亩,预计产苗量342万株,留床2910亩,预计产苗量870万株,可用于四旁大苗预计有841.5万株,主要有杨树、法桐、白蜡、槭树、五角枫、女贞、石楠、栾树等30多个品种。近年来,随着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逐年扩大,我县实施的林业生态县建设,任务量大,种苗需求量大,给种苗生产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全县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上,继续巩固发展国有苗圃育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社会育苗,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社会育苗相结合的苗木生产体系。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
1、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现在宝丰县派铌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种苗经营生产面积将近1000亩,宝丰荣欣公司种苗经营生产面积将近500亩,其他个人育苗50亩以上的有十几家,宝丰的社会化育苗已经初步形成规模。
2、高标准生产模式逐步推广。一是各大苗圃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三是大棚育苗正在发展壮大,今年荣欣公司、派铌迩公司都发展了大棚育苗,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3、育苗品种良种化。自去年以来,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研院所及种源基地采购种苗。种苗品质明显提高,育苗品种多样性已成趋势,过去没有繁育过的品种,近几年已经形成规模,如楸树、红枫、金叶槭树等。宝丰县苗圃以种苗项目为契机,大力发展乡土树种臭椿、苦楝、黄连木等。
4、依法生产经营,种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初步形成了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实行种苗生产“一签两证”制度,严把种苗质量关,严禁不合格苗木到重点工程,从根本上保障了林业建设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二是实行种苗供应招投标制,禁止使用“人情苗”、“关系苗”,将合格苗、优质苗用在工程上,保证了工程造林的质量。三是随着市场的规范和人们对种苗质量的要求,种植户要求查看苗木种植户的生产经营证,育苗户要求办理种苗两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种苗生产与造林用苗不相适应。由于良种种条价格较高,群众急功近利思想严重,造成部分苗圃的苗木质量不过关,繁育的品种造林工程用不上,有些苗木多年未出售,对种苗生产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
2、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与种苗市场不相适应。乱引、滥繁现象严重。由于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健全,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了市场,造成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给未来的苗木销售造成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到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效益。
3、育苗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还不高。经营人员原来从事的行业较杂,大部分没有育苗经验,加上又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应用不到位,管理粗放,出苗率及好苗率均较低。苗木品种杂,且各自经营,致使苗木品多而杂,不能形成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不能及时提供市场需求。多数苗木种植企业只注重苗木市场需求信息,而种植时不注重品种的选择,没有因地制宜选择适宜花木品种进行栽培,且栽植密度过大,管理跟不上,造成苗木抗逆性、树冠形体差,苗木质量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
五、今后的发展方向
1、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苗市场管理,搞好良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为全县绿化要求提供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
2、根据全县各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绿化美化的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苗木生产。打造自己的苗木名牌,鼓励成立苗木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苗木竞争力,通过与本县花木生产龙头企业合作,实行"公司 合作社"的运营模式,组织发动花农联合起来,进行花卉产业化生产,将分散的有限的土地、资金以及人力组织调动起来,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方向良性循环发展。
3、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林业部门力求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林业部门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宝丰县种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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