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北京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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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7 16:18:51
为落实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相关规定。近日,海淀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执法人员开展了海淀区林木种子“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对象是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抽取的3家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对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现场检查和按照种子质量检验规程对市场上或企业成品库的代销种子进行抽样检查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地检查,被抽查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均能够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安全管理等制度基本建立,但在生产经营档案的登记中,内容格式方面仍有所不足,自检工作不够到位,还需进一步整改。
通过此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实现了对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站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我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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