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云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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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30 16:31:21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规定,文山州林业局委托州林木种苗站对全州2014年造林使用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查,于7至8月对雨季有可出圃造林苗木的砚山、马关、丘北、广南等4个县的5个育苗基地进行抽查,共抽查5个苗批。根据检查结果,文山州林业局对林木种苗质量工作提出3项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加强对现有苗木的管理,督促种苗生产基地做好防洪防涝工作,及时合理地进行除萌、除草、炼苗,确保合格苗木按时出圃上山造林;二是州、县林木种苗站要加强对育苗户的管理,切实抓好苗木调运工作,杜绝使用非定点育苗基地培育的油茶苗木,严格执行油茶苗木“三苗”原则,严格执行种苗检验分级制度,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三是要求各县严格按照《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种苗质量档案的建立,督促辖区各苗木生产户建立健全苗圃档案,为提高育苗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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