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13〕152号)要求,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和侵害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行为,全面提高我省林木种苗质量水平,现就 2014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重点
(一)重点工程造林苗木;
(二)荒山造林苗木。
二、检测依据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0-1991)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依据重点工程造林规划设计书或造林合同为准。
三、检查内容与检测项目
(一)检查内容
1.林木种苗质量情况;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
4.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二)检测项目:地径、苗高、根系等。
四、基本要求
(一)自查:各市要根据育苗和造林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情况;各市接通知后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文字材料和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省林业厅;
(二)抽查:根据每个市苗木生产和造林情况确定抽查地点。重点工程造林苗木为2013年冬季和2014年春季新造林;荒山造林苗木主要是用于绿化的在圃苗、造林苗等;抽查单位县区较多的市抽三个以上县区,其他市根据情况确定;
(三)抽查时间:计划于4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范志强 李亚红 联系电话: 0531-88557941
邮 箱: zfan35006@163.com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苗木质量抽查结果表
2.苗木被抽查单位情况表
3.苗木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
4.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
5.苗木抽样单
6.苗木调查记录表
7.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表
8. 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报告格式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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