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油茶产业扶贫的意见》(皖政办〔2017〕7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以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油茶是我国特有的油料树种,是生态和经济型优良树种。安徽是全国油茶的主要产地之一,油茶产业发展总体态势较好,但与林业产业扶贫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快把油茶产业打造成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力量,助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根据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了《意见》。
《意见》突出支持油茶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突出引导金融资本对接支持产业发展,着力建立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必将有效促进各类油茶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推动油茶产业在我省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10条具体措施。一是油茶产区要将油茶产业纳入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将油茶新造林纳入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油茶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生产基地,培育完善产业体系,促进油茶产业持续较快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种植基地建设,推广“企业 基地 合作社 农户”模式,有序引导贫困户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参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打造高产稳产优产的油茶种植基地,并推进油茶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促进抚育经营和低产林改造,加强对已建油茶林的抚育经营管理和油茶低产林改造,提高产量和效益,并鼓励经营主体在实施抚育经营和低产林改造时,优先吸纳贫困户劳务用工。四是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动力,用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开展“三变”改革,鼓励采取“保底收益 按股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让贫困群众多渠道获得财产性收入。五是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影响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油茶产品原产地标识和质量检测与追溯,积极打造安徽品牌,支持油茶龙头企业提升生产加工工艺,延伸产业链,扩大市场占有率。六是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组建油茶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开展油茶产业专用机械(具)、肥料、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七是积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着力普及推广一批油茶种植加工实用技术,重点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开展技能培训。八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省财政对纳入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新造油茶林给予一次性奖补。各县(市、区)将油茶产业扶贫任务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项目任务清单,从专项扶贫资金或整合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油茶产业发展资金,对新造油茶林、油茶抚育经营、低产林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房前屋后栽植3年生以上油茶大苗,给予一次性补助。九是依托省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林特产业子基金,支持油茶龙头企业和林业产业发展;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油茶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十是积极引导扶贫小额贷款参与,发挥农业政策性担保作用,深化与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倾斜支持油茶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县将油茶纳入本地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支持扩大保险覆盖面。
《意见》对10条具体措施逐条明确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对部分内容明确了时限要求,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薄壳山核桃在我省南北各地均适宜栽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以及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于2015年11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薄壳山核桃也是鼓励发展的重点木本油料树种,是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向。因此,《意见》明确,薄壳山核桃产业扶贫可比照执行本《意见》相关政策。
三、《意见》的政策亮点
一是实行精准扶贫与产业扶贫相结合;二是实行种植基地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三是实行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四是实行财政支持与金融扶持等综合政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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