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河北林业网 作者:保定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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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31 15:54:3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使林木至种苗管理、生产、经营、使用者尽快了解新《种子法》变更背景与过程,熟知新《种子法》具体内容,深谙新《种子法》相关要求,提升种子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种氛围,近日,保定市种苗站组织举办林木种苗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主管局长、种苗站站长、种苗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市林业局进行林木种苗执法培训。邀请省种苗站刘金亮科长和市森林公安局范红军科长到会讲解指导。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喜林到会并讲话。市种苗站站长宋智慧主持会议。
许喜林指出,一是要全面落实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要求。三是各县(市、区)要按照《新种子》法要求,顺利地、有效地、扎实的开展好种苗执法工作。
刘金亮从修法背景和原则、新旧《种子法》修订条款对比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市森林公安局范红军科长就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同时,市种苗站工程师陈义兰就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及档案管理办法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为规范全市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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