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新疆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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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2 12:07:03
4月9日至4月14日,新疆林业厅成立由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成的联合行动督察工作组,赴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5个县市开展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联合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督查工作采取开展座谈、查阅材料、检查档案和种苗行政处罚案卷,现场检查各种所有制苗圃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种子标签制度、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和自检制度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走访了育苗专业合作社,充分听取育苗户们对种苗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是自治区种苗生产重点地州,其产苗量占全区总产苗量的35%,是我区种苗执法工作的重点区域。昌吉州林业局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提前部署、认真落实,制定了方案,统一了标语和宣传口号,并积极协调资金,拿出6万元用于各县和本级宣传单、宣传册、种子标签、宣传横幅的印制。
督查结束时,工作组指出,此次种苗执法联合行动在我区是第一次,昌吉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执法,修内功”,要有自己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林木种苗执法联合行动为昌吉州种苗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自治区种苗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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