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云南宝贵的野生植物资源,9月14日,我省启动为期3个月的打击破坏野生植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云南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参加启动会。自2020年9月至12月,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分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分为3个阶段,其中,2020年9月中旬为安排部署阶段,9月中旬—11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为工作总结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3个方面重点开展整治:一是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二是短视频、直播、电商等存在传播采挖、销售相关野生植物内容较大风险的网络平台。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重点整治场所为: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的集体林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区)及草原等涉及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区域。二是交易野生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人工培植单位等交易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实体场所。
省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在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上,要坚决做到违法事实调查不清楚不放过,违法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落实“一案双查”,对监管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或濒危珍贵野生植物资源被破坏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应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追究一人、震慑一群的效果。
启动会后,省林草局、省林科院举办了全省野生植物保护专项培训班。省林草局、林科院、昆明海关、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等单位分别就相关领域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政策及管理措施进行了集中讲解。全省各州、市林草局动植物保护业务人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州市森林公安支队,省级相关单位业务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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