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安徽种苗
专业号:
2017/4/24 10:54:26
入春以来,以大石榴树制作的盆景和绿化苗木在市场悄然走俏。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采挖石榴树,针对这一乱象,市森林公安局结合“2017利剑行动”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免遭破坏。
4月16日11时许,淮北市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烈山镇南庄村,有人在偷挖石榴树。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农用汽车正在装石榴树,经查是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村民李某在未办理树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烈山镇南庄村余某等人的石榴林地中采挖石榴树共计23株,树龄均在30年以上。随后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对涉案林木进行了登记保存,并对非法采挖的石榴树进行没收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移植,确保石榴树的成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依法保护林木资源,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运输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运输证,植物检疫证书,实行凭证运输。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森林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
基于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