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李利江主任一行4人来宁开展今春造林苗木质量抽检工作。在自治区林草秦晓光和自治区林场种苗工作总站站长李英武的陪同下,检查组对我区灵武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红寺堡区、同心县5个县(市、区)2021年度中央投资或以中央投资为主造林项目使用的苗木质量进行抽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关于开展2021年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市、区),首先听取县(市、区)林草局对今春造林基本情况汇报,然后依据当地林草局提供的造林作业设计随机抽取3块以上造林地,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中的树种和对苗木质量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实地检测,最后查阅造林档案资料,对照造林作业设计、招投标文件、购苗合同等对苗木的要求,查看造林地苗木是否与作业设计等档案资料保持一致。同时,对造林地苗木是否具备苗木“三证一签”,造林作业设计是否对良种、产地、品种、质量作出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出具了质量抽检现场意见书。
经过6天的抽检,检查组共抽检了我区5个县14个地块20个苗批11个树种,李利江主任对我区今春造林情况和造林苗木质量给予了高度肯定,最后反馈了造林苗木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秦晓光对我区今后的林木种苗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把好造林作业设计关。造林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作业设计与造林实际一致。二是进一步把好造林种苗质量关。对达不到规格要求的种苗一律不得用于造林,做到事中有监管。三是加强造林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把好造林种苗档案关。
通过此次抽检,各县(市、区)造林苗木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造林苗木质量检测技能到进一步提升,种苗质量和造林档案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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