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林业厅印发《2014年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2012年12月,新疆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管理局、旅游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民航新疆管理局、乌鲁木齐铁路局9个厅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的联合通知》,为全面检查《联合通知》下发一年多来的落实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推进新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自治区林业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议于2014年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经过1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2013年度新疆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2014年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会后,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厅)认真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相关厅局报送的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今年的执法检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全疆14个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具体实施,9个相关厅局共同参与的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联合通知》,针对以下工作内容进行检查:一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各部门协作情况,三是承运(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证书查验情况,四是规范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程序情况,五是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六是木材检查站、检疫检查站检疫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采取县级全面自查、地州级重点抽查和自治区级专项督查三种形式,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交流座谈和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将历时7个月,至2014年9月底结束。届时,自治区林业厅将全面总结全疆各地、各相关行业贯彻落实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联合通知》情况,深入分析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交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在各地自查、抽查的基础上,新疆9个厅局将联合相关开展专项督查。为明确检查内容、确保工作实效,自治区林业厅还制定了“2014年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督查内容及赋分标准”,成立了2个督查组,并将于7月、8月选取部分地州市开展督查。 (新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张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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