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河北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
一、配合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做好质量抽检工作
按照《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做好种子检验的抽样、净度、发芽、生活力、优良度、种子健康状况、含水量、重量等的分析测定,把握苗木的根、地径、苗高的标准,要建立严格的自查和抽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国标或地标的标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待省检、国检。
二、加快推进衡水市相关质检站建设进程
通知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河北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实施指南》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工程调度,及时填报建设信息,确保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三、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
衡水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总站和市局开展的培训班和交流会,巩固和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在今年的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后,积极组织开展对基层种苗站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种子法》的宣传讲解,种苗项目的申办流程、档案管理,种苗执法等。
四、依法治种,加强种苗市场监管
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林木种苗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强林木种苗监管,严把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关,为衡水市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规范种苗执法。衡水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范衡水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努力使衡水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管理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证率。
(二)强化市场监管。一是继续加强质检员和执法员的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二是积极开展种苗质量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对不符合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生产经营市场;对已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的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对合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执行种子标签制度。
(三)大力宣传种子法。针对一些林业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还不够规范,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计划并已着手这方面工作,一方面通过信息手段继续宣传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对广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开设学习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新《种子法》。种苗工作是基础工作,我们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来进行宣传,使广大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
(四)进一步加强种苗联合执法。建立种苗、森林公安、植物检疫等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大种苗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违法行为。
五、调整优化种苗生产基地结构布局
根据林业建设新形势的需求,对现有良种基地建设现状做好种苗生产基地调整。按照衡水市发展“绿色廊道”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优良的树种、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加大乡土树种的保护力度,丰富衡水市的树种资源,提高林业生产率。
六、继续完善扩充信息交流渠道
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渠道,科学的布置信息采集样点。及时掌握各树种在本市生产和供求情况,保证信息畅通,为下年度造林绿化做好准备。(衡水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沧州市认真落实河北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计划8月份举办《种子法》和种苗执法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主管局长、种苗站全体人员、国有苗圃及大型骨干苗圃负责人。二是印制《种子法》和有关宣传材料,发放到县市区。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种子法》,全面推进沧州市依法治种工作,在全社会创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下半年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苗木打假工作,做好相关的监管、指导和服务,提高沧州市林木种苗生产水平。在做好苗木生产技术服务和指导的同时,加强执法水平,通过严格的执法,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守法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执法委托工作
按照《种子法》的要求,结合沧州市集中审批的实际情况,与市编委、市法制办积极协调,尽快完成执法委托工作,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奠定基础。(沧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定州市林业局认真开展《种子法》宣传工作
在对乡镇的普法宣传中,定州市林业局出动车辆20多次、80人次,散发宣传页3000份,并在苗木种植的重点乡镇大辛庄镇、东旺镇、东亭镇、大鹿庄乡、清风店镇等7个乡镇的苗木企业、苗木合作社、苗农宣传新《种子法》过程中,进行了系统讲解,并着重解读了第四章新品种保护、第五章种子的生产经营、第六章种子的监督管理。使大家对新《种子法》有了清楚的认识,有效的避免以后苗木生产经营中有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定州市林业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认真加强《种子法》宣传工作
石家庄市林业局首先组织林业站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种子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掌握《种子法》,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石家庄市林业局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种子法》进行宣传。主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石家庄日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广泛宣传《种子法》;在各苗圃大县(市)区设立宣传点,扩大宣传范围并组织全局职工上街流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种子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新《种子法》实施的良好氛围。(石家庄市林业局)
邢台市扎实开展《种子法》宣传活动
自开展活动以来,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宣传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尽快将新法精神传达到辖区各单位,为严格种苗生产许可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为搞好《种子法》宣传,日前我市编印了《种子法》学本2000份、《林木种子许可证办理指南》1000份,为学习新法和办理生产许可证提供便利。(邢台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张家口市林业局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安排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张家口市林业局制定了《张家口市林业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工作方案》下发到各县区。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种子法》的高潮,把学习贯彻《种子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张家口市林木种苗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执法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准确把握新法指导思想和内容,在全市掀起学习《种子法》的热潮,张家口林业局举办了宣传新《种子法》知识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区种苗机构、以及全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人员共计14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培训期间,授课老师为全市学员系统讲授了新修订《种子法》的必要性、立法思想、原则及主要内容,各位专家的授课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
为加大宣传力度,张家口市林业局还印刷新《种子法》4000册分发到各县区林业部门、种苗企事业手中,他们通过学习了解新《种子法》的主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通过宣传贯彻,全面推进张家口依法治种工作。
四、加强质量监管,规范生产经营。
为加强工程造林苗木的质量管理,抽调部分质检人员对康保、尚义、崇礼、宣化、涿鹿5个县8个育苗单位 2016年 “四证一签”的使用、建立档案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抽查的8个单位全部办理了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使用率100%,基本都能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林木种苗标签和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保证了使用苗木造林前的检测。被抽查的8个单位,也全部建立了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建档率100%;近三年内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齐全的有7个,档案齐全率87.5%。
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就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检验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情况。二是销售的林木种苗标签,普通种和林木良种标签颜色混用,标签填写内容缺项、错误等。三是个别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资料不齐全,缺少生产过程记录,档案材料凌乱,不进行归档。四是种子产地不清、品种不明问题突出,抽检单位生产、经营的部分树种的遗传信息丢失。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为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市种苗站联合森林公安抽查了康保、沽源、崇礼、宣化、万全五县林木种子无证生产销售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没有发现无证生产销售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维护了良好的种苗市场秩序。(张家口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秦皇岛市认真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一、成立秦皇岛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打侵”工作的组织领导,着手成立以市林业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种苗站、森林公安局、森防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秦皇岛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
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7月6日秦皇岛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林业局主管林木种苗工作的局长和科站长参加的贯彻落实“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林业厅王金品巡视员的重要讲话及李志修站长对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李媛辉教授的《种子法的主要规定》、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周景莉处长的《新种子法解读》和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刘金亮科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等多媒体课件整理了要点进行重点讲解。
会议对各县区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会后向本单位领导做好汇报,以“新种子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
2、健全、完善林木种苗组织机构,稳定队伍,有固定的机构和人员。
3、确定执法主体,尽快完成执法委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种子法的宣传工作
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种子法,开展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5、加强林木种苗质检体系建设,特别是项目县卢龙县要尽速研究项目落实办法。(秦皇岛市种苗站)
保定市制定贯彻实施《种子法》工作方案
保定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起草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种子法>工作方案》。《方案》中确定7月28日举办一期《种子法》相关知识培训班,对各县(市、区)主管种苗工作的领局长、站长及种苗工作人员、全市种苗骨干企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突出新法的新要求、新规定,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要求通知各县(市、区)举办培训班进行相关培训;确定8月份为《种子法》宣传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在全系统组织有广度的种子法宣传普及活动,把法律新规普及到基层;9月至10月开展专项活动,抽调执法骨干组成若干检查小组,依照《种子法》进行检查,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集中曝光并依法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力,整饬市场秩序,把《种子法》真正落到实处。(保定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河北安国千头椿存量少需求大
“这些千头椿真不错!定干合理,株行距适宜,长势旺盛,真是精品苗。”日前,在河北安国市阎村苗木种植大户夏小庆的地里,来自河北定州的几位苗木从业者发出了啧啧赞叹之声。
据了解,夏小庆共有千头椿2万余株,近年来因为该品种行情好,虽然他的苗还不想卖,但常有客户上门求购。“千头椿不仅可以用作园林绿化,而且是荒山造林的先锋树种。但是,目前其生产多为小而散的状态,质量也参差不齐。夏小庆给大家带了个好头。”定州市苗木协会副会长张山说,夏小庆的千头椿有两点优势,一是数量大,二是品质好。
目前在安国,胸径8厘米的千头椿售价约150元。河北苗木经纪人张家超认为,该品种的好行情仍将保持一段时间,涨价的可能性很大。“夏小庆的苗如果想卖,不出三天就能走完。”张家超说,他今春接的订单中千头椿需求不少,但都是东家几株、西家几株凑起来的,而且很多苗定干高度不同。
定州苗木大户和高祥对记者说,他曾接过一个千头椿的大单,是山西一个造林工程要的,虽然规格要求不高,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目前河北千头椿存圃量太少,根本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他建议有实力的从业者可以适当培育千头椿。“千头椿是北方乡土树种,耐旱耐寒且寿命长,在提倡大量使用乡土树种的今天,其前景不可小觑。”和高祥说。(作者:邓运川 李淑英 | 文章来源:中国花卉报)
河北安国香花槐价格大涨
近日,记者在河北安国市采访时了解到,当地生产的香花槐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分枝点2.5米,胸径6厘米、8厘米的苗子上车价分别为70元、120元,同比上涨了30%。
安国市苗木经纪人刘凯告诉记者,香花槐价格上涨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造林需求量大。其砧木洋槐的价格大幅攀升,水涨船高,拉动香花槐价格上涨。二是园林需求量增大。香花槐属开花乔木,树冠大,花色艳丽,而且易于管理,故而近年来在园林绿化和造林工程中大量应用,成为重点应用的开花乔木之一。
“香花槐价格几起几落,今年在苗市低谷又出现较高价格的情况,说明人们对苗木品种选择有了新的认识。重视乡土树种,重视开花乔木,已成为业内共识。我认为,在未来一个阶段,香花槐的价格仍将保持坚挺。”安国市苗木种植大户夏德彬说,目前洋槐的存圃量严重不足,是促使香花槐价格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
保定花木人营销团队负责人张林说,洋槐作为太行山区绿化重点应用的树种之一,近两年价格一直保持在高位,胸径三四厘米的苗子就被买走上工程了,而园林绿化对香花槐工程苗的要求是胸径不低于6厘米。“所以,砧木的缺乏一定程度制约了香花槐的生产。”
据了解,安国产香花槐除了在河北省销售外,还销往北京、天津和内蒙古等地。(作者:邓运川 李淑英 | 文章来源:中国花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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