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云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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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9 8:33:30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有力推进各县区依法治种工作,完善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体系,2013年,保山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种苗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质量监管,保障造林种苗质量安全。按照《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及《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实行种苗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种苗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全市种苗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油茶、核桃良种种苗生产与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林木种苗的证签及生产经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查,提高全市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能力和质量水平,同时按照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审核生产经营申请者的资质条件,按时分批完成全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质量检验员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种苗执法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对林木种苗法律法规规章、种苗工作信息、种苗供求信息、种苗科技动态等内容进行宣传,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和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是重视林木种苗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林木种苗管理队伍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种质资源保护、采种(采穗)基地建设、苗圃建设、种苗行政执法、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种苗管理队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能力和水平,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种苗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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