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已经兵团党委、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与机遇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发展布局
第一节 区划原则
第二节 区划依据
第三节 功能区划分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第二节 加快推进防沙治沙
第三节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加强草原保护修复
第五节 强化湿地保护修复
第六节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第七节 夯实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保障基础
第八节 做优做强林草产业
第九节 全面深化林业和草原改革
第十节 南疆师市重点生态建设
第五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塔里木河河源生态修复工程
第二节 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生态修复工程
第三节 天山北坡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四节 伊犁河谷森林草原保护工程
第五节 阿尔金山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六节 开都河孔雀河流域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七节 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八节 塔额盆地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九节 阿尔泰山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十节 吐哈盆地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十一节 和田河流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第六章 政策机制与制度建设
第一节 全面推行林长制
第二节 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制度
第三节 建立健全林业草原发展激励机制
第四节 完善林业草原发展投入政策机制
第五节 完善林业草原产业发展政策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提升法制保障能力
第三节 夯实资金投入保障
第四节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第五节 推进科技创新驱动
第六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第七节 加强兵地融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推动新时期兵团事业大发展,更好发挥特殊作用的极其重要的五年。兵团林业草原发展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向西开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全面落实兵团“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兵地融合发展,努力开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好生态卫士。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建设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兵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生态卫士职责,加快美丽兵团建设,通过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加快退化林修复和退化草原治理,绿色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业草原改革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截至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19.16 %,森林蓄积量达到3511万立方米,五年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5.47万公顷。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8.95万公顷、封山(沙)育林4.55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3.98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3.91万公顷、义务植树16744.17万株,80%以上的团场实现了林网化。
保护体系日益完善。兵团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达到22处,总面积16.83万公顷,占兵团土地总面积的2.40%。兵团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以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得到有效保护,与自治区共同构建的“三屏两环”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渐趋稳固。
湿地保护初见成效。印发实施《兵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开展湿地资源普查工作,摸清了湿地资源底数,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提供了数据支撑。兵团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4处,面积10.03万公顷,6处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3.02万公顷。
草原保护利用趋于平衡。落实完成草原承包经营面积156.1万公顷,实施草原禁牧59万公顷、草原平衡管理145.5万公顷,实行惠农直补1.61万户,逐步减少草原载畜量计17万头(只)。累计完成草原围栏建设95万公顷,拉设围栏长度约9000公里;实施退化草原补播改良0.75万公顷,建设完成人工草地4.99万公顷,通过围栏封育、划区轮牧、冷季补饲等措施,缓解了草畜矛盾。
超额完成防沙治沙任务。印发实施《兵团“十三五”防沙治沙规划》、《兵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体系。“十三五”期间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环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累计治理沙化土地25.47万公顷,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127.3%,沙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生态恶化状况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扭转。
资源保护全面强化。坚持最严格的生态资源保护制度,构建起以管理为主体,以综合监测和监督检查为两翼的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林草资源管理水平。113.94万公顷天然林(含荒漠灌木林)得到有效保护,国家级公益林稳定在106.26万公顷。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及“绿卫”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7‰以下。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森林病虫鼠害造成的损失,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2‰以下。
南疆兵团生态建设效果显著。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南发展规划纲要》,突出向南发展,加快推进环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建设,持续强化环塔里木盆地“三道屏障”,加大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与自治区共同构建帕米尔-昆仑山-阿尔金山荒漠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完成人工治沙造林2.24万公顷,封沙育林2.3万公顷,沙化草原治理6.84万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74万公顷;合计治理沙化土地13.11万公顷,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115.02%。
生态产业富民增收。充分利用水土、光热资源,大力培育特色经济林。印发实施《兵团南疆林果业发展奖补政策》,推进林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退耕还林等工程发展特色林果业,新增高标准果林1.4万公顷,林果业提质增效迈出关键一步。截至2020年底,林果面积19.09万公顷,全年水果产量464.92万吨,产值近400亿元。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广林药、林粮、林畜等发展模式,引导职工等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基地,林下经济规模达到0.68万公顷,成为团场职工致富增收的有效途径。
深化林草改革释放活力。坚持改革创新,印发实施《兵团人工防护林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兵团草原承包管理办法(试行)》、《兵团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了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优惠政策。11.87万公顷人工防护林和156.1万公顷草原全部落实了承包管理,调动了职工等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了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林草事业聚集,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资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格局。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与机遇
新发展理念为兵团林草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战略谋划。《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生态文明建设为兵团林草事业发展赋予了新使命。兵团分布在两大沙漠周边和边境一线,生态环境脆弱,辖区内可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大,草原退化严重,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形势严峻。为此,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夯实基础保障能力,全力推动林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时代赋予兵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使命、新担当。
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兵团林草事业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林草监管体制和治理体系的重大创新。进一步压实了兵团各级党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为兵团林草事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兵团要积极推动生态振兴,通过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激发团场连队发展活力,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改善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兵团林草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频繁,沙化土地面积大,森林资源总量少,制约林草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致使加快推进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生态基础薄弱生态安全风险长期存在。兵团团场主要分布在沙漠边缘和边境一线,自然生态系统敏感脆弱,森林资源总量少、质量不高,天然乔木林仅占国土面积的2.1%。草原生产与生态功能不协调,60%以上草原存在中、轻度退化。湿地生态功能不稳定。兵团生态状况虽然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扭转,但是土地沙化扩展趋势还未得到根本扭转,绿洲生态系统稳定性受到挑战。
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治理难度大。兵团团场多数处于风头水尾、沙漠边缘、戈壁荒滩,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水资源短缺、供给矛盾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大。人工防护林体系逐年退化,局部地段退化严重,生态防护功能受损,风沙危害、水土流失等依然严峻,巩固生态保护和治理成果难度日益加大,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亟需协调并进,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面临巨大压力。
林草产业发展路径尚待创新和丰富。兵团市场化投入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仍不完善,生态产业规模效应还未充分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缺乏。兵团特色林草产业优势发挥不突出,生态旅游与休闲服务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整体发展水平、服务能力较低;由于缺乏主导产品和持续推动的资金保障,林下经济发展呈现“小、散、弱”的特点,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体系不完善。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滞后,科技成果转化率仍处在较低水平。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尚未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生态网络感知体系尚未形成,不能有效实现林草资源动态监测、智慧监管和灾害预警。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基层人才队伍相对薄弱。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重点林草生态工程为依托,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分区施策,科学绿化、以水定绿,政府引导、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强化用途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加快沙化土地治理、退化林修复改造、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完善综合防护体系,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生态卫士,更好履行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节 规划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
区域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健康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林草碳汇增量明显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43.5%以上。
“十四五”主要目标:
(一)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优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19.4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8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3.5%;湿地保有量维持稳定(面积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准),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兵团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48%,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万公顷。
(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兵团林业草原发展的新治理体系。重点建成功能定位明确的空间发展布局,实现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创新,完善以购买生态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等体制改革任务。
专栏1 兵团林业和草原“十四五”时期发展的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森林覆盖率(%) | 19.16 | 19.46 | 约束性 |
2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3511.00 | 3800.00 | 约束性 |
3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42.60 | 43.50 | 预期性 |
4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立方米/公顷) | 175 | 178 | 预期性 |
5 | 治理沙化土地面积(万公顷) | — | 20.00 | 预期性 |
6 | 湿地保护率(%) | — | 50.00 | 预期性 |
7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2.40 | 2.48 | 预期性 |
8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 | — | 75 | 预期性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 | — | 80 | 预期性 | |
9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8.5 | ≤8.2 | 预期性 |
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 | ≤10.33 | ≤9.5 | 预期性 | |
10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0.8 | 预期性 |
草原火灾受害率(‰) | ≤3 | ≤2 | 预期性 | |
11 | 林草产业总产值(亿元) | 17.6 | 20 | 预期性 |
12 |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亿元) | 550 | 560 | 预期性 |
注:①治理沙化土地面积指五年累计值。
②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包括森林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养分固持、净化大气环境、农田防护与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康养等8类。
第三章 发展布局
第一节 区划原则
根据兵团区域生态主体功能定位、林业草原生产力布局、区域自然地貌和水土光热特点、林草资源禀赋等实际,进行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林草资源空间格局。
第二节 区划依据
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总体布局,以兵团“三屏两环”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把水资源做为最大刚性约束,以各区域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为重点,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要求,优化构建兵团林业和草原“十四五”时期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功能区划分
充分考虑兵团各团场嵌入式分布在相邻的自治区市、县的实际,将兵团所属区域划分为阿尔泰山森林草原生态区、天山草原森林生态区、环准噶尔盆地荒漠绿洲生态区、环塔里木盆地荒漠绿洲生态区、阿尔金山荒漠草原生态区等5个林草发展功能区。
一、阿尔泰山森林草原生态区
(一)覆盖范围。第十师北屯市181团、185团和186团3个团场。
(二)主要生态问题。区内分布有山地、沙漠、戈壁、河谷等多种地貌,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生态系统均发生退化,服务功能减弱,稳定性下降,风沙灾害频发。荒漠林出现退化。绿洲内部防护林网森林质量下降,人工更新不足,抵御大风、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能力低,局部农田面临沙化威胁。草原过牧普遍,草地退化突出,草地生产力较低。湿地萎缩,河岸林退化严重,生物多样性降低。
(三)保护、修复和治理方向与主要措施。以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导向,加快治理退化草原和沙化土地。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平原区河谷林和荒漠林封育保护;完善防护林体系,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实施人工防护林抚育修复、补植补造,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护农促牧生态功能;严格控制放牧规模,实施草畜平衡,协调草地生态与生产功能;推进河湖滨岸植被恢复,提升河湖湿地野生动物生境质量与生境多样性,促进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群的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天山草原森林生态区
(一)覆盖范围。包括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所属团场,以及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19个团场。
(二)主要生态问题。区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生态系统较为稳定,服务功能总体较好。但山区草场超载过牧造成水源涵养功能下降,局部毒害草扩散,草地生产力下降。河谷平原区荒漠草场轻度、中度退化。绿洲内部防护林人工更新不足,护农促牧功能下降。湿地萎缩,部分河谷林退化,河岸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生物多样性安全,边境线内外侧生态景观差异明显。
(三)保护、修复和治理方向与主要措施。以保护保育策略为主,全面保护天然林和天然草原,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天保工程区严禁非保护性采伐,扩大封山育林范围,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建设绿洲外围基干防护林带,加强后备资源培育,强化人工防护林抚育修复、补植补造,健全完善绿洲防护林网;加快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持续落实草畜平衡,兴建人工草地,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伊犁河谷退化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建设优质林果商品基地。
三、环准噶尔盆地荒漠绿洲生态区
(一)覆盖范围。包括第五师双河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第十二师等6个师市所属的65个团场,以及第十师北屯市的182团、183团、184团、187团、188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的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红星四场、黄田农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12个团场,共77个团场。
(二)主要生态问题。区内地貌类型多样,以平原荒漠和绿洲为主,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是沙尘暴的重要策源地。区内地下水位下降,荒漠植被退化严重,荒漠草场中度、重度退化。湿地萎缩,生态用水紧缺,河岸林退化严重。绿洲内部防护林网老化退化明显,防护功能下降,局部缺带断带严重亟需重构。部分区域沙化土地仍有扩张趋势,防沙治沙形势严峻,绿洲生态安全受到挑战。
(三)保护、修复和治理方向与主要措施。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以荒漠化防治和绿洲防护为重点,加强天然荒漠植被保护,持续推进封山(沙)育林草,保护以天然梭梭及柽柳为主的天然林草资源,不断增加荒漠植被盖度,筑牢锁边林草带;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突出改造重点,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缺带重建、带间补植和修复提升,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实施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尾闾区河湖湿地生态环境;水土、光热较好区域加大特色经果林种植比例,建设优质林果商品基地;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绿量,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四、环塔里木盆地荒漠绿洲生态区
(一)覆盖范围。包括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4个师市所属的48个团场。
(二)主要生态问题。区内地貌以高原荒漠和绿洲为主,荒漠区流动沙丘分布广,农牧交错带以半固定沙丘为主但存在活化趋势,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生物多样性受损,生态承载力低,是沙尘暴的主要策源地。荒漠植被退化严重,草场沙化加剧。湿地萎缩,生态用水紧缺,河岸林退化严重。绿洲内部防护林网老化退化明显,防护功能下降。防沙治沙形势严峻,绿洲生态安全受到挑战。
(三)保护、修复和治理方向与主要措施。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以水定绿,量水而行,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沙则沙。以荒漠化防治和绿洲防护为重点,加强沙区植被保护,持续推进封沙育林草,加强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保护修复,结合引洪灌溉采取自然落种、人工落种等方式,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筑牢锁边林草带;推进退化林修复,突出改造重点,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和修复提升,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控制草地载畜量,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实施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尾闾区河湖湿地生态环境;加快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绿量,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五、阿尔金山荒漠草原生态区
(一)覆盖范围。第二师铁门关市36团、37团、38团3个团场。
(二)主要生态问题。区内地貌以平原荒漠和绿洲为主,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生态承载力不足。山区草地退化、沙化趋势明显。湿地萎缩,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矿产资源开发等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被干扰、破坏、分割和退化,威胁生物多样性。绿洲内部防护林网老化退化明显,防护功能下降,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三)保护、修复和治理方向与主要措施。以生态重建和辅助再生修复策略为主,以风沙侵袭风险防范、绿洲稳定性维持为主攻方向,加快防沙治沙建设。加强绿洲外围荒漠植被保护保育,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完善防护林体系,维护绿洲生态安全;合理控制载畜量,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科学实施围栏封禁,促进草畜平衡;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保护,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加快连队居住区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第四章 重点任务
兵团“十四五”时期林业和草原发展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实施重要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修复,继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实施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发展林业草原产业、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夯实林业草原发展基础、大力促进生态惠民富民、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进南疆兵团生态建设、传承和弘扬生态文化。
第一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到2025年,通过实施三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天然林保护等,完成国土绿化33.3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02万公顷、封山育林10万公顷、退化林修复6.67万公顷、人工种草0.35万公顷、草原改良13.33万公顷。
一、统筹推进国土绿化
(一)加强重点区域绿化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持续加强塔里木河流域、天山、阿尔泰山、准噶尔盆地等生态脆弱地区林草植被恢复。塔里木河流域和准噶尔盆地注重增绿扩绿与防沙治沙相结合,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化草原治理。天山和阿尔泰山以提升森林草原质量为重点,保护原生植被,促进自然更新。
(二)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连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协同推进部门绿化,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连队、增进职工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充分利用连队内隙地、废弃地、撂荒地、边角地以及田间地头和房前屋后开展连队绿化美化,保护古树名木,实现城乡绿化与自然生态、人文历史景观保护相协调。
(三)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坚持全兵团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组织发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推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便广大公众履行植树义务。
二、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
兵团山区天然林管护面积共计10万公顷。天然林管护的主要任务是林木管护、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等。兵团平原区天然林面积96万公顷,均已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范围。公益林管护的主要任务是补植补造,对荒漠灌木林进行封育,促进植被恢复,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等。天然林抚育的重点任务是对纳入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乔木林的中幼林,采取围栏封禁管理,全面禁伐,永久保护,设立界碑、界标,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严格控制天然林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重大工程的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
专栏2 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 |
1.山区天然林管护。管护面积10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2.平原区天然林管护。管护面积96万公顷,实施单位为各师市。 3.天然林抚育。抚育面积5.17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五师双河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九师、第十师北屯市。 |
三、持续推进三北六期工程
三北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水定绿,量水而行,采取人工造林种草、封山(沙)育林草等方式,充分利用连队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科学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增加生态绿量;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加强新造幼林地抚育、补植补造,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缺带重建、带间补植和修复提升,突出改造重点,健全完善农田林网,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强化生态防护功能;推进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康养为主的林草多种经营,发展绿色富民产业。通过创新建设模式,增强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和支持职工等各类经营主体扩大林下(间)种植、养殖规模,规范有序发展林牧、林畜、林禽、林粮、林菜、林药等林下经济模式,积极培育林下经济示范户,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示范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专栏3 三北工程 |
1.人工造林。建设规模3.02万公顷,实施单位为各师市。 2.自然封育。建设规模11.20万公顷,其中包括封山(沙)育林10万公顷,新造幼林地封育1.20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十一师以外的所有师市。 3.退化林修复。建设规模10.73万公顷,其中天然林修复3.40万公顷,人工林修复7.33万公顷。实施单位为兵团各师市。 4.人工种草。建设规模0.13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九师、第十二师、第十四师昆玉市。 5.草原改良。建设规模3.33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十一师以外的所有师市。 6.围栏。建设规模8.67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以外的所有师市。 7.毒害草治理。建设规模0.17万公顷,实施单位为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十二师、第十四师昆玉市。 |
四、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按照兵团向南发展战略部署,着力持续强化环塔里木盆地周边“三道屏障”建设。“十四五”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优先实施南疆垦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以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需求,重点区域为第六师五家渠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九师、第十三师新星市。加强前一轮退耕还林抚育和管护,实施提质增效行动。
专栏4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
1.退耕地还林。依据生态本底和资源禀赋,以水定林,量水而行,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果则果,科学选择树种,将南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其他严重沙化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建设规模4000公顷。重点倾斜南疆四个师市。 2.退耕地还草。在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通过退耕还草建设优质饲草基地,积极引导林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一批种、养、加相结合的林草产业基地,建设规模533公顷。 |
第二节 加快推进防沙治沙
兵团地处北方防沙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主攻方向为全面保护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持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草原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深入开展湿地恢复、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进一步增加林草植被盖度,增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提高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我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十四五”期间,兵团应在加强区域内现有林草植被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促进自然恢复,大力实施营造林、封沙育林、草原封育、机械治沙工程,加快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修复荒漠生态系统生态功能。
继续实施环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重点在塔里木河流域、准噶尔盆地南缘、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和田河流域等区域加快治理沙化土地,建设规模20万公顷。
专栏5 防沙治沙工程 |
1.荒漠化综合防治。依据荒漠化调查结果,以自然修复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科学增加林草植被,提升森林、草原质量,促进荒漠、草原、人工绿洲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筑牢防沙阻沙御沙生态屏障。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万公顷。 2.国家沙漠公园建设。推进9个国家沙漠公园建设。 |
第三节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落实《兵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对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科学界定范围和勘界立标、自然资源本底调查、编制总体规划等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识别保护空缺,完善保护体系。“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兵团22个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总体规划、本底资源调查(科学考察)及基础设施建设任务,2025年初步建成兵团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加强草原保护修复
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建立草原分区治理体系,健全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修复为核心,以人工促进和人工辅助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在不破坏或者尽量少破坏天然草原植被的前提下,科学利用草原,推行草原休养生息,促进退化草原的综合植被盖度、草地植被多样性及草地生产力持续提升。
“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是继续实施退化草原修复治理、人工种草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治理退化草原,以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提高草原生产能力,巩固脱贫成果。严厉打击毁草开荒、滥挖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防控结合,加强鼠虫害防治;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和毒害草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恢复和治理,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升草原质量。
专栏6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禁休牧围栏8.67万公顷、人工种草666.7公顷、退化草原改良2.0万公顷。 2.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在重度退化草原区域实施禁休牧围栏2.67万公顷、人工种草1333.3公顷、退化草原改良3.33万公顷。 3.草原生物灾害防治。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鼠虫害常规防治50万公顷,鼠害生物防治比例稳定到90%以上,虫害生物防治比例稳定到85%以上,防除毒害草3333.3公顷。 4.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库3座,火情监控站10个,每年开设边境防火隔离带200公里。 5.草原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在兵团全域范围内建设草原固定监测点60个,草原监测常规样地120个。 6.草原数据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完成草原资源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草原资源“一张图”。 |
第五节 强化湿地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兵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加强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最大限度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占用湿地的单位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
优化湿地保护体系空间布局,重点加强典型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自然湿地保护。按照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湿地的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因素,建立边界清晰、管理明确、事权清晰的国家重要湿地、兵团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三级湿地保护体系。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确认发布兵团重要湿地,全面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修复,积极建立湿地保护小区,确保湿地保有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湿地保护率达到50%,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塔里木河干流、叶尔羌河流域、米兰河、木扎尔特河、奎屯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巴音沟河、额尔齐斯河的保护与恢复工程。通过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遏制天然湿地面积萎缩和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改善湿地生态系统、优化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健康发展。
专栏7 湿地保护与退化湿地修复工程 |
1.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200公顷。新建管护站(点)12处,新建科普宣教馆3座。 2.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巩固提升国家湿地公园6个;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勘界立标。 |
第六节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管理,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栖息地(原生境),促进种群恢复。依法依规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雪豹、普氏野马、四爪陆龟、蒙新河狸、野骆驼、蒙古野驴、猎隼、鸨类等珍稀濒危和特有种群的抢救性保护。开展物种专项调查。严格保护重要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恢复扩大种群数量。优化救护机构布局,提升收容救护设施水平。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境恢复、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依托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对雪莲、小叶白腊、额河杨、红景天等野生植物进行原地保护;加强药用、食用、饲用野生植物资源人工培植与选育。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禁食野生动物有关规定。通过联防联控、综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兵团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专栏8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
1.野生动物救护。新建11处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站)。 2.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抢救性保护。开展兵团植物资源本底调查。 3.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新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4处,兵团野生动物疫病检测中心1处,样品库1处,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14处。 |
第七节 夯实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保障基础
一、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加强林草防火体系建设
建立与完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提高火情早期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
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建设任务是高火险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高火险区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大防火物资储备,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到2025年,实现重点防火区域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全覆盖,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
积极采用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遏制林草重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提升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健全和完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的重点建设任务是划定有害生物高发、易发的敏感区域,配备病虫防治机械和药品,进行人工防治,保护益兽益鸟,防止大规模病虫害发生。建立有害生物资料数据库,强化预报工作。完善兵团和各师市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制度,重点提升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能力。到2025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林草种苗建设
建立较为完善的林草良种审定、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种苗社会化服务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加强林草种苗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适应新时代林业草原对种苗多样化的需求。采取配套建设、技术更新等措施,加强新品种的引种、驯化和选育,丰富荒漠地区栽培品种。
三、强化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的支撑作用,加强同兵团“两校一院”以及其它区内外科研机构院校合作,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林草融合、保护修复技术和模式等研究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加强林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专栏9 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保障工程 |
1.森林草原防火。建设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200公里/年;完善预警监测和信息指挥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新建物资储备库20处,火情监测站10处;新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30公里。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兵团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兵团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加强天然胡杨林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枝枯病、森林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加强物资储备库和装备能力建设,新建物资储备库1处。 3.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改建师级中心苗圃1处,建设地点位于第十师北屯市;扩建南疆绿化林木良种高效栽培示范区53.33公顷,建设地点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44公顷,苗木基地33公顷,建设地点位于第十四师昆玉市。 4.强化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开展兵团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开展大果沙枣、元宝枫和杜仲等高经济价值树种栽植模式研究与示范,大果沙棘集约丰产栽培技术,天牛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应用等5项内容,实施面积3333公顷。 |
第八节 做优做强林草产业
坚持绿色富民,积极培育生态经济兼用林,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草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重点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突出可持续经营和定向集约培育,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以橡树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文冠果、油用牡丹为主的木本粮油基地,推进用材林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木材产品产量。统筹规划,支持林草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草产业发展。充分挖掘林下空间,稳步推进药类、花类、菌类、禽类、蜂类及畜类等林下种植养殖产业,提升林草全产业链水平,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草原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系统不退化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大力发展草种业,积极引进培育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提高饲草供给能力;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人工种草、补充灌溉、施肥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多年生人工草地,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草蓄产业发展。
专栏10 林草产业建设工程 |
1.木本油料基地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规模5000公顷,实施重点为北疆各师市。 2.沙产业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第八师石河子市沙产业示范园1处。 3.林下经济建设工程。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共计14处,建设规模共计2000公顷,实施单位为各师市。 4.草种基地建设。建设牧草种子基地333.3公顷。 5.草原自然公园。创建和提升草原自然公园2个。 |
第九节 全面深化林业和草原改革
一、完善人工防护林承包管理
落实《兵团人工防护林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厘清道路林、防风固沙林和连队范围内农田防护林营造和管护的责任主体,持续推进人工防护林的承包和管护工作,保障职工等经济主体的承包权益。调动职工等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林草事业聚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资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格局。
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落实《兵团草原承包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兵团草原承包管理改革体制,按照“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要求,完善草原承包合同,明晰承包地块、面积、范围边界,为职工“退一补一”创造条件,不断健全承包信息档案。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提高草原合理经营利用水平。在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和规范经营权流转时,充分考虑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防止草原碎片化,持续巩固提升草原承包管理改革成效。
三、深化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推行国有草原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国有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和方式,推进国有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国有草原流转管理,强化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监管。
第十节 南疆师市重点生态建设
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支持南疆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南疆师市森林草原保护修复,政策资金进一步向南疆垦区倾斜。持续强化环塔里木盆地“三道屏障”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人工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进一步完善防护林体系;对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草地资源利用底线,加强规划引领,科学有序实施国土绿化、湿地保护、荒漠化治理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与自治区共同构建帕米尔-昆仑山-阿尔金山荒漠草原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强化南疆森林草原防火和生物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构建以本地植物为主的乔灌草结合、多层次梯度的生态保护屏障。积极推动林草产业发展,依托荒漠林草资源和各类自然公园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以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职工增收和生态富民。
第五章 重大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兵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布局的重大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在塔里木河河源、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天山北坡、伊犁河谷、阿尔金山草原荒漠、开都河孔雀河平原绿洲、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塔额盆地、阿尔泰山、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平原绿洲、吐哈盆地平原绿洲、和田河流域等12个重大战略区域和重点生态区位,聚焦重点、统筹资金、系统治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示范工程项目。
第一节 塔里木河河源生态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一师阿拉尔市所属16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实施封沙育林草,结合引洪灌溉,严格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筑牢锁边林草带;加强退化林修复,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和修复提升,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实施重度退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在风沙前沿、绿洲外围,优先配置耐旱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沙则沙,辅助沙障固沙,遏制流沙北移,扩大绿洲面积;加快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绿量,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专栏11 塔里木河河源生态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4333公顷。营建混交林,适当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10000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1333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16667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8667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8000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优质草资源基地200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重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667公顷。 6.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胡杨林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森林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建设;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开展大果沙枣栽植模式研究与示范,实施面积200公顷。 |
第二节 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生态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二师铁门关市31团、33团、34团、36团平原区共4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遏制塔克拉玛干和库姆塔格两大沙漠合拢。在沙漠前沿实施封沙育林草,优先配置沙拐枣、梭梭等耐旱灌木树种,辅助沙障固沙,筑牢锁边林草带;实施生态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尾闾区河湖湿地生态环境。
专栏12 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生态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1333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10000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500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13000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9000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4000公顷。 4.湿地保护恢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667公顷。 5.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胡杨林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森林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建设;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开展大果沙枣栽植模式研究与示范,天牛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实施面积533公顷。 |
第三节 天山北坡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包括第五师双河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七师胡杨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所属的48个团场,以及第十二师104团、三坪农场、五一农场、头屯河农场、西山农场、222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共55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加强天然荒漠植被保护,持续推进封山封沙育林草,保护和发展以胡杨、梭梭及柽柳为主的天然林草资源,保育生物多样性,促进荒漠生境正向演替;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突出改造重点,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缺带重建、带间补植和修复提升;实施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推进退化草原改良种草,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实施生态补水、恢复重要湿地生境,保护绿洲生命线。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绿量,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专栏13 天山北坡森林草原保护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8333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 2.自然封育。实施封山封沙育林33333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梭梭、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4000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28000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2000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26000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人工饲草料基地1000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46667公顷。 6.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18667公顷。 7.毒害草治理。治理草原毒害草1000公顷。 8.湿地保护恢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50公顷。 9.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人工防护林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森林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实施面积533公顷。 |
第四节 伊犁河谷森林草原保护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所属的18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天然林保护,实施河谷地区封山育林育草,提升天然林草资源的生态功能。强化农田林网抚育修复、补植补造,完善防护林体系;加快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持续落实草畜平衡。
专栏14 伊犁河谷森林草原保护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667公顷。营建混交林,适度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完善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山育林7333公顷,保护和发展山杨、河柳、小叶白蜡等河谷次生林;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4000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28000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2000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26000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人工饲草料基地1000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46667公顷。 6.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18667公顷。 7.毒害草治理。治理草原毒害草1000公顷。 8.湿地保护恢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50公顷。 9.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火情监测全覆盖,提升火险处置能力;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
第五节 阿尔金山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二师铁门关市36团、37团、38团共3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绿洲外围荒漠植被保护保育,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完善防护林体系,维护绿洲生态安全;合理控制载畜量,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科学实施围栏封禁,促进草畜平衡;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保护,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加快连队居住区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专栏15 阿尔金山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3200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 2.自然封育。实施封山封沙育林11333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梭梭、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1333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6333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2000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4333公顷。 4.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26667公顷。 5.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实施面积133公顷。 |
第六节 开都河孔雀河流域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二师铁门关市所属的21团、22团、24团、25团、27团、29团、30团、223团8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退化林修复,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和修复提升,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推进兵地天牛统防统治;实施湿地植被恢复,修复退化湿地生境;加快连队居住区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专栏16 开都河孔雀河流域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1334公顷。营建混交林,适度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1333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833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5000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333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4667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优质草资源基地200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中度、重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16667公顷。 6.湿地保护恢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20公顷。 7.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人工防护林天牛综合防控,实施面积1333公顷。 |
第七节 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所属各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胡杨、柽柳等荒漠原生植被保护和恢复,实施封沙育林草,结合引洪灌溉、生态补水修复退化荒漠生境;加强退化林修复,健全完善绿洲内部防护林网,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连队居住区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专栏17 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3000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11333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1333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16000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9333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6667公顷。 4.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2667公顷。 5.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16667公顷。 6.湿地保护恢复。实施湿地植被恢复20公顷。 7.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胡杨林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森林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建设;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开展大果沙枣栽植模式研究与示范,实施面积200公顷。 |
第八节 塔额盆地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九师161团、162团、163团、164团、165团、166团、167团、168团、170团、团结农场10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加强前山地带封山育林草,保护和发展以山杨、菟儿条、忍冬为主的天然林草资源,保育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提高护农促牧功能;加快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持续落实草畜平衡;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专栏18 塔额盆地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1667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完善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山育林6667公顷,保护和发展山杨、菟儿条、忍冬等天然林;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1333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5666公顷,其中修复退化天然林1333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4333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人工饲草料基地1000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16667公顷。 6.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28000公顷。 7.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边境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火情监测全覆盖,提升火险处置能力;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
第九节 阿尔泰山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十师北屯市所属的9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额尔齐斯河河谷林天然植被保护和恢复。加强退化林修复,健全完善绿洲内部防护林网,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持续落实草畜平衡。
专栏19 阿尔泰山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1000公顷。营建混交林,适度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完善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山封沙育林4667公顷,保护和发展额河杨、柽柳、铃铛刺等天然林。 3.退化林修复。修复退化天然林1333公顷,修复退化人工林4000公顷。 4.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6667公顷。 5.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13333公顷。 6.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边境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火情监测全覆盖,提升火险处置能力;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实施面积133公顷。 |
第十节 吐哈盆地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十二师221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一场、红星二场、红星四场、黄田农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8个团场。
二、任务举措
加强荒漠植被保护和恢复,实施封沙育林草,修复退化荒漠生境;加快退化林修复,科学开展农田林网更新改造。在风沙前沿、绿洲外围,优先配置耐旱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沙则沙,扩大绿洲面积。
专栏20 吐哈盆地平原绿洲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3333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3333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梭梭、柽柳等荒漠植被。 3.退化林修复。修复退化人工林3333公顷。 4.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400公顷。 5.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实施面积133公顷。 |
第十一节 和田河流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实施区域
第十四师昆玉市各团场。
二、任务举措
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加强胡杨、柽柳等荒漠原生植被保护和恢复,实施封沙育林草,加强退化林修复,科学实施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和修复提升,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进连队绿化行动,建设美丽宜居连队。
专栏21 和田河流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1.人工造林。新增三北工程造林1000公顷。营建混交林,加大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建设绿洲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2.自然封育。实施封沙育林1000公顷,保护和恢复胡杨、柽柳等荒漠植被;开展新造幼林地封育667公顷,并实施补植补造。 3.退化林修复。修复退化人工林3000公顷。 4.人工种草。新建人工饲草料基地133公顷。 5.草原改良。实施重度、中度退化草原改良种草13333公顷。 6.草场围栏封禁。实施重度退化草原围栏封禁6667公顷。 7.生态保护支撑保障。加强人工防护林重大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开展绿洲退化防护林网修复与重建关键技术和模式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并推广示范,实施面积200公顷。 |
第六章 政策机制与制度建设
第一节 全面推行林长制
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开展森林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兵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兵团、师市、团场、连队(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推进落实各级党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促进林草产业提质增效、提升森林草原灾害防控能力、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建立完备监测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九项任务”,兵团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节 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制度
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制度,重要生态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和完善林地草地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林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以水定绿,以水定林定草,保障生态用水。全面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制,做好日常巡护、设施建设、征占用管理和管护绩效考评等工作,不断提升天然荒漠地区林分质量和防护效能;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兵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物种、沙区植被等责任追究细则,加大损害生态环境处罚力度,为保护和发展好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三节 建立健全林业草原发展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林业草原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体系,将资源消耗、生态破坏、生态效益等纳入各师市、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绿色考核评价体系,为生态政绩考核、实施区域生态转移支付和碳汇交易提供依据。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荒漠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第四节 完善林业草原发展投入政策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林草发展的政策机制,优化重点生态工程投资结构,努力将造林基础设施建设、抚育管护纳入投资范畴,逐步提高单位面积造林种草、退化修复各项补助标准。构建完善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林草抵押贷款、碳汇交易等多种金融工具在内的融资体系,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林农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各类社会经营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聚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资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格局,全社会共治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第五节 完善林业草原产业发展政策
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促进林草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林产品加工业升级,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积极发展森林康养。增加科技投入,提升产品的品质与品牌。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林产品附加值。加快兵团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区域性产品标准、认定和标识制度,加强区域特色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和国际优良品牌建设。培育壮大草产业,增加草产品生产和供应能力。加强林草产业发展的技术研究应用示范,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持续提升林草产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兵团各级党政要切实担负起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兵团的一项长期性和基础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要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等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健全规划目标责任制,各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
第二节 提升法制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林力度,营造保障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推动形成权责统一,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和草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成果。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月”、“送法入户”等活动,向社会各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努力提高各级党政干部依法保护林业和草原的意识,增强社会各实施主体依法从事林业和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执法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林业和草原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
第三节 夯实资金投入保障
健全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中央、兵团和各师市分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创新和完善各项投入政策措施。各师市要积极争取防护林灌溉设施、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按照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的要求,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支持和保障。要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经营主体参与林草生态保护建设。
第四节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和草原行业管理服务能力,做到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热情服务、提高效率,提升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执行力,不断优化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林草行业人才队伍培养,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构建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为基层技术人员提供林草信息和实用技术培训,选派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通过干部挂职等形式锻炼培养人才,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建设与管理能力水平,促进林业和草原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节 推进科技创新驱动
积极依靠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实现科技兴林草、科技强林草。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积极争取科技示范资金,重点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抗逆树种培育、生态经济兼用优良树种选育等符合兵团的实用技术研发,加大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强与区内外科研单位的合作,建立完善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体制。
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在林业和草原资源监测、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推动林区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森林、湿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价,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推进林业和草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六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各级林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约束性指标。要采取多种渠道保障林业和草原建设投入,引导和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部门合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建立群众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第七节 加强兵地融合
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的要求,加强协调合作,不断完善兵地生态建设融合发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方面实行统筹规划、共同治理,在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方面推进密切合作、联防联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更好发挥生态卫士作用,推动美丽兵团、美丽新疆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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