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湖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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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1 15:0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15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湖北省林业厅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以鄂林办造〔2016〕36号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贯彻实施《种子法》的目标、任务、措施,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分析四个阶段,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二是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种子法》为契机,拟于4月下旬召开全省市州种苗站长会议暨《种子法》培训,将聘请参与《种子法》修订工作的国家林业局、北京林业大学相关领导、教授解读新修订《种子法》的各项规定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种子法》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制作新《种子法》法律法规解读专题展板,对新《种子法》的重大意义、修订后的主要变化、我省林业部门如何贯彻落实《种子法》规定等进行详细解读。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会议、培训等途径广泛宣传。通过发放新修订《种子法》小册子、张贴《种子法》宣传画,加强公众对《种子法》的认知和了解,增强林木种苗行业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新《种子法》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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