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制衡者
专业号:
2013/5/2 9:34:33
根据《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发改价证审〔2012〕55号)和《关于开展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证审〔2012〕193号)的有关规定,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于2012年11月至12月,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组织培训,有511人通过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取得结业。有496人通过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取得认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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