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云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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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16:50:57
为规范和整顿富宁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保障富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富宁县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林木种苗执法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深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地点及乡(镇),开展种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2020年组织宣传活动3场次、张贴宣传标语11条、印发宣传资料150余份。
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把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作为依法治种的突破口,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根据“种子管严,苗木放开”的原则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2020年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份。
开展种苗市场清理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根据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作跟踪调查。同时,开展农村和城乡市场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推进依法治种、依法行政,及时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种苗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转移,共清理排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33家,共发放整改通知书8份。
严把种苗质量关,确保工程造林种苗质量。对各项工程造林用种用苗实行全检,质量不合格种苗一律不准上山造林。2020年以来,共检验各类种子3批次、苗木5批次,穗条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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