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甘肃种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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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9 12:00:24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按照张掖市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张掖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对全市五县一区开展了春季造林种苗质量抽查和行政检查工作。
张掖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技术人员先后赴全市五县一区重点工程造林地,对苗木进行了现场实地检测、抽样,共抽查6个县区17个造林工程的47个苗批,涉及新疆杨、白榆、金叶榆、白蜡等15个树种。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新《种子法》、重点造林工程种苗使用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实行项目合同制、法人制落实情况、两证一签落实情况,以及各地造林作业设计中对种苗质量、林木良种使用提出规范科学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交流指导,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要求各地在“一园三带”生态示范建设中,要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用种用苗质量安全。一是要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质量管理理念,继续加大新《种子法》宣贯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造林规划、作业设计要明确树种(品种)、质量要求,苗木要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的要求使用良种苗木、合格苗木和“有证有签”苗木;三是要高度重视和规范种苗档案管理,加强种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能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保障造林用种用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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