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红网 作者: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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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6 9:12:35
红网株洲分站12月2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罗倩妮 张选果)准备砍树卖钱,不想闯了大祸,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给砍了。2016年11月28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谭某和陈某提起公诉。
2016年3月中旬的一天,谭某在农田干活时遇见了陈某,两人商议去砍点树卖钱。第二天,谭某和陈某来到天元区马家河镇某山场砍了一天树。之后,俩人于3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天前往山场砍树。26日中午,在搬运树木过程中,俩人被当地干部发现并制止。3月29日,谭某和陈某主动到株洲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谭某和陈某共采伐香樟树并裁成长度不等的原木156根,计木材材积4.625立方米,折算立方蓄积7.708立方米。检察官表示,大家以为很常见的香樟树,其实早在1999年就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如果要采集香樟树,一定要到当地林木主管部门办理采集证,依法依规进行。
本案中,谭某和陈某未经林木权属所有者马家河镇林业站的同意,也未在林木主管部门办理国家重点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携带柴刀、手锯等采伐工具采伐香樟树,应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株洲地区常见的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采集时也需要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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