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规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纳入常态化管理。2017年3月13至17日,市林业局抽调各县(特区)区林木种苗、植物检疫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到各县(区、特区)区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六盘水钟海农业公司苗圃、六盘水电信公司仓库、水城县农林投资公司苗圃、水城县移动公司仓库、盘县农林投资公司苗圃、盘县供电局仓库、六枝家园果业公司苗圃、六枝矿业集团公司仓库等地。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行为,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或未附苗木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林木种苗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并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全面检查物流领域、建设工地、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涉木企业和市场等场所的松木及其制品。
经检查,所有苗圃均持证经营,未发现有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或未附苗木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林木种苗的行为发生;也未发现假冒伪劣种苗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所有苗圃均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缺项较多,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市种苗站择时再次组织检查,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种子法》要关条款进行处罚;检查光(电)缆盘213个,包装箱32个。所有光(电)缆盘、松木质包装材料均持有植物检疫证书,未发现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
本次联合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发放《种子法》单行本120本,《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子法〉主要处罚方式简本》及其他宣传资料150余份,为林木种苗和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常态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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