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重庆巴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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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6 10:50:59
重庆市巴南区四措施确保种苗执法出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树立种苗行业管理新形象,巴南区林业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造林绿化科、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森林公安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宣传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整合森林公安和检疫、种苗执法机构力量重点打击各种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为。各镇街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农业服务中心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辖区的种苗执法工作。
二是重点安排部署。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巴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局行政办公会讨论确定后下发各镇街、国有林场组织实施。同时,将在区林业工作会议上予以重点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执法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执法重点及实施步骤等内容,保证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将种苗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列为近期林业宣传的重点,着重反映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好经验、好做法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建议等,增大执法影响力,增添执法效果。
四是强化实绩考核。执法专项行动结束后,区林业局将根据各镇街、国有林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同时纳入森林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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