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龙江森工种苗
专业号:
2020/12/3 9:24:36
为了加强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好森林资源承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发挥森林资源最大效益,规范林木种子合法、有序采集,促进林区经济和谐发展,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立良好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种子站开展了此次护秋保收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法保护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清河林木种子站规定的采种期进行采收,严禁抢采掠青,损坏种子林或母树林。发现无证采收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规一律没收并处以罚款。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造成经济损失者,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依法惩处。凡入山采摘林木种子的人员红松、核桃楸树木种子的采集,必须持林木种子站核发的《种子采集证》(采种人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持采集证到指定的(场、所)地块采集林木种子。对违反采集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制止一切违反种子采收和运输的行为。
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经营管理部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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