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湖北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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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6 9:43:21
为贯彻落实新《种子法》,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按照国家、湖北省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新《种子法》宣传工作的要求,大冶市林业局积极履职,决定即日起对辖区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两证合一”,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便更好服务于民。
这次,除了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简化了许可证办理程序。为认真做好新、旧许可证的衔接工作,市林业局决定对新申请、延续、变更、遗失或损坏申请办理许可证的,一律使用新证。旧证在有效内任然有效。同时,一次为契机,对本辖区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吴红胜 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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