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决扛实“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检测和防控。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野生动物行为”的责任,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全省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了一批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省林业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省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暂停全省野生动物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展演、临时性观赏展演,暂停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审批和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对餐饮饭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查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省森林公安局先后下发《贵州省森林公安局机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每日有行动、每日有作为”的要求,组织开展网上网下案件线索排查,对重点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坚持“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和“从严从重从快”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加大破案攻坚力度。
同时,通过“掌上办”、“网上办”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加大督察督导力度,落实“一日一报”、“一案一报”、“零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全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形成强大的打击和震慑力,消除了潜在的疫源疫病潜在风险。
截止至2月5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排查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1665家,检查经营利用场所3000余次。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出动人员7597人次,其中:民警4372人次,出动车辆2045台次,刑事立案6起,破案1起。查处行政案件22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殖场所1104处,清理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3007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181处,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人,行政处罚15人,行政罚款32040元。群众提供举报线索8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2起,收缴野生动物401(头、只),其中:野生鸟类135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6件,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5.45公斤,收缴猎具5件,其中:猎枪4支,涉案价值15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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