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市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提高良种利用率,强化市场管理,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林业用种安全,提高了我市现代林业水平。
一、濮阳市基本情况
全市林业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濮阳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生态惠民、兴林富民”核心理念,统筹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市片林面积近100万亩,森林覆盖率约25%,活立木蓄积约360万立方米,位居我省平原地区前列。
二、以种为先,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
濮阳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林木种苗工作,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提升种业实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种子安全,有力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2011年以来,全市选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25个,引进林(果)木新品种30个;发放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86家,建设苗木基地15万亩,每年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优质苗木1亿余株,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科学编制规划,抓好统筹发展
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出台《濮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实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苗木花卉产业工程、优质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等四大工程,不断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建立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二)注重科技创新,提升种业实力
强化传统理论与前沿技术结合,加快新品种选育力度。市林科院先后培育出濮核1号、普瑞杨等优质林(果)木新品种,“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了杨树、泡桐、核桃、优质红梨等新品种选育工作,制定省市级林木繁育、栽植标准6项。
(三)加快更新换代,提高良种覆盖率
市林业系统积极创新种苗生产供应机制,大力推行招投标育苗,逐步实现定点育苗、定向供苗,确保造林种苗质量;充分利用城市园林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林木良种育苗补贴等项目,投入500余万元进行林木新品种推广,推广林木良种1000余万株,实现新栽植林木全部更新换代。
(四)加强基地建设,保障供种能力
良种繁育基地是保障良种有效供应的基础,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市林业局对全市优良乡土树种等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调查收集,实施林木种质资源项目建设等5个,截至目前苗木基地发展到15万亩,全市林木生产基地年出圃量达1亿余株。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法律宣传,特别是今年是新《种子法》实施第一年,我们充分利用多种途径进行贯彻落实,印制《种子法》读本1000册,举办《种子法》讲座培训班10期(次),培训人数达600人(次),悬挂条幅横幅200多幅,张贴《种子法》宣传单1000余张,提高管理、经营人员和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六)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假劣种子
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监管队伍力量,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在队伍建设上,各县区已完成《种子法》委托执法工作。据统计,今年我市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育苗企业农户20家,通过强化检查,全市林木种苗市场秩序较好,未发生重大种子种苗制假售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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