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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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7 18:18:20
为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扎实推进福建省依法治种进程,福建省林业局组织部署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于8月16日至22日集中开展了《福建省种子条例》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宣传氛围浓厚。各地在局机关、乡镇(街道、场)、种苗交易市场、农贸集市等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展板专栏和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条例再学习、培训和知识问答,宣传内容丰富多彩,营造起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宣传覆盖面广。各地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解读条例内容,并利用电视走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发送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有效扩大了条例的关注度、知晓率和覆盖面,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条例的内容、作用及意义。
三是宣传效果显著。各地组织工作人员在辖区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条例现场宣讲解读,发放单行本、宣传单册、宣传袋,并耐心解答林农提出的问题,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林农提高种苗质量意识和防范侵权假冒能力,正确引导种苗从业者规范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鼓励林农推广使用林木良种,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宣传目标达成。通过全方位广角度宣传,引领全省林业干部带头学习宣贯条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向社会公众全面普及种苗法律法规知识,对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种进程,推动福建省种苗高质量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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