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新化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新化县森林公安局
专业号:
2017/1/18 9:33:52
近日,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田坪镇联盟村一家砖厂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该村境内占用林地取土制砖,涉地面积较大,请求森林公安查处。
接警后,新化县森林公安局迅速派员进行调查,办案民警经走访调查,初步了解到该砖厂自2012年开办以来无任何相关资质、手续,在联盟村一山场内取土制砖,进行违法生产,占用林地面积较大。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我局对该砖厂非法占用林地的事实基本查明:2012年8月份,田坪镇某居委会居民刘某光与他人合伙出资,租用联盟村七组“井坳上”、“下竹山”山场创办联盟砖厂。2013年年初,砖厂正式投产,联盟村七组村民康某也入股该砖厂,砖厂的日常生产管理交由康某直接负责。联盟砖厂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下竹山”山场内取土制砖,致使“下竹山”山场内的林地植被受到损坏。经鉴定,联盟砖厂在“下竹山”山场共占用一般林地面积22.23亩,现场原有地貌被改变,原有植被已被完全毁坏。
新化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9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刘某光、康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我局于2017年1月10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光、康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林地是国家一种重要的森林资源,是森林动植物栖息、生长、发育的重要场所和载体,新化县森林公安局对一切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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