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嘉禾县林业局 作者:嘉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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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9:00:48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在嘉禾县珠泉镇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审理了一起森林失火案件,当地群众50余名参加旁听。这是嘉禾县人民法院推进火灾案件巡回审判进入乡村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真实写照。
2016年3月4日上午,珠泉镇平田村村民李某平和其哥嫂来到本村牛形岭山上扫墓时,因燃放鞭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随后,嘉禾县森林公安局立案展开调查。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1886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15.4亩、宜林地面积1670.6亩,直接经济损失58181.4元。经过开庭审理,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且有悔罪表现,法庭当庭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平犯失火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坚持以司法为民的原则,积极创新火案巡回审判制度,开展森林火灾案件巡回审判10余次。经常组织办案人员,深入林区街道乡村,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森林公安和林业检察机关,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宣法等方式,对全县人民群众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打击犯罪、保护资源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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