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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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9 15:52:47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强林草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我省种苗生产和使用质量,落实国家、省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工作,6月21日至6月24日,省场圃总站第一检查组对垣曲县、永济市进行种苗质量抽查、行政执法检查,同时也对九九慢城杜仲产业(闻喜)有限公司进行了“双随机”检查。
检查组首先实地检测了造林地、圃地的12个苗批,涉及连翘、元宝枫、侧柏、刺槐等4个树种。其次室内查看了造林工程档案、种苗生产经营档案,重点查看“三证一签”、良种使用、自检记录、标签填写、出入圃记录等执行情况。
“双随机”检查主要查看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圃地土地证(林权证)、检验仪器、生产技术人员等资质条件、2020、2021年生产经营档案等相关内容。
检查全部结束后,及时向被检单位做出了意见反馈,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督促他们尽快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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